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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政策:尚需与社会发展同步
《科学时报》记者 王静
中国博士后制度创建20年,为中国培养高级科研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毋庸置疑,但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社会已逐步进入了全球化,尤其科技人才的竞争与流动不由自主地被推进了国际大循环的洪流。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带有浓郁特色的中国博士后制度并未与时俱进,从创建之初到目前在政策上虽有修订,但管理上仍与中国社会全球化发展不一致,有待深入改革,与社会发展同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特色的博士后 管理与社会步伐不一致
据北京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冯支越介绍,中国博士后制度是在借鉴国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制度。所谓中国特色,主要体现为国家投入经费和适应国情的一些优惠政策。这些与国外的博士后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别。
中国博士后制度从初创阶段就体现了浓厚的中国特色。当初,为了保证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博士后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制定了相应政策和规定,即在人才流动上进行保护,在博士后流动时,家属子女随流,分配工作不受编制限制,在评定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这些优惠政策的实行,目的是与同类人员相似,以增加博士后制度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使人才流动。
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人存在着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有的单位或个人把博士后研究工作看作博士学位后的又一新的更高阶段的“学位”,想当然地认为获得博士学位后再继续“读博士后”,造成申请者趋之若鹜,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有关专业更甚;另外一些人受个人利益驱动,把做博士后作为解决户口、重新就业或子女上学的捷径等等。
冯支越认为,这些非学术行为不仅损害了制度本身所创造的政策秩序,而且对博士后制度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
如今,中国社会包括科研机构,各方面都已经进行了社会化改革,但中国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却从学术到生活一直延续一包到底的政策。这样使得行政部门需要负责的内容繁杂细碎,博士后办公室的职能无限延伸,从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办理进站手续、督促在站考核、检查出站评审,到落实基金申请、安排住房、解决家属工作、组织联谊活动等等,事无巨细。其结果是,管理人员虽高强度工作,但工作业绩平平,许多管理工作停留在重复的事务工作层面上。
在科研经费上,博士后制度有一定程度改进,各科研机构不尽相同,但管理与学术尚未剥离。另外,在其他许多方面,也有必要认真探讨。如博士后在站的出国科研合作问题,到底派出国外多长时间比较合理?如果完全到国外做博士后,成果如何归属?设站单位如何对博士后进行管理?等等都不明晰。
与此同时,中国博士后发展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方面,中国高素养的高级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中国的博士后却因“尖”而陷入工作困境。
采访中,有博士后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最大的困扰就是出站后不知该到什么地方工作。因为做到博士后,科研工作已经只是某个“点”,而“面”已经很窄,可选择的相对应的研究岗位已不可能多。若换个研究方向未必是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而且很可能与过去的研究没有很大关联,弃之可惜,继续无门。而且在现在的国内外科研机构,许多岗位都基本饱和,一般很难给新来的科研人员开设新的课题,原有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同时,进入的门槛愈来愈高,博士后期间的科研工作若没有特别影响力,难以得到认同。
那么,是否是中国的博士后太多了?
有管理者认为,博士后找不到合适岗位,可能因整体水平下降所致。在科研工作中,有的博士后受不良因素影响,工作不扎实、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也有的在科研合作中不注意协作,在社会服务中随便要价,未经严格科学验证就简单下结论,比较轻易地以“国内首创”和“国际领先”作自我评价,在完成科研项目时不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等等。没有突出业绩的博士后的确较难找到理想的岗位,而真正有创意、工作扎实的博士后一般不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岗位。
借鉴他国经验 尽快与国际化接轨
冯支越认为,中国人才流动进入了国际化大循环,中国博士后制度在管理上亦应进行实质性改革。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管理部门要建立科学化、程序化的服务模式,将管理工作与学术研究工作剥离;而博士后的培养使用要遵循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自身的规律,管理的介入必须科学、合理,制定的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应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不只是起干扰或不合理限制的作用。
他介绍,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本国博士后的方式也许能给中国提供一些借鉴。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认为,为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青年科学家们必须有机会到国外不同的文化氛围中工作,平均每年有500位在瑞士获得博士的人员得到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资助,用1~3年的时间到他们自己选择的国家和研究环境去工作。
在这些青年中,有50%到了美国,15%到英国,约25%到了欧洲其他国家。该基金会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所在国家做出了持续的贡献,得到了这些国家的极大尊重,这些国家提供给他们富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因此,瑞士科学家在国外的团体很大,在将瑞士科学与全球科学网络结合起来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为稳定高水平的瑞士科学家在本国从事科研工作,国家必须为他们提供富有吸引力的条件,同时重新整合大学,调整研究结构和工业界研究力量,为一流的科学家开展工作创造建立良好的环境。
因此,结合国外的相关做法进行改革是中国博士后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科研工作和博士后制度在科研拨款体制、科学评价体系等总体方面要改革,在招收方式和管理等具体工作中也要大胆创新,探索出更好的方式,创造出更吸引人才的环境。
国家进行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的目的是塑造具备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人才。博士后作为高层次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培养过程中实现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随着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的比例加大,为完成项目而进站从事研究的博士后增多。由于博士后制度中某些优惠政策的存在,使一些人出于为孩子就学或全家转户口而乘机钻空子;一些急功近利者拉关系发表文章来交差,使博士后制度中出现偏颇、短视、浮躁等不正常现象,干扰或腐蚀着我们原本优秀的体系,这不能不引起重视。
今后,必须采取严格的选拔程序、考核方法和统一规范化的管理,创造条件,提高待遇,遴选最具培养潜力的优秀博士进站,吸引那些把学术作为爱好和生活动力的博士到流动站工作,承担体现国家发展战略的科研课题,参加高精尖技术攻关,淘汰那些只看重待遇,不以发展学术为目的的人员。
在经费支持方面,中国也应考虑新的方式。国外博士后普遍实行基金资助的方式,必须是课题研究需要,由导师出经费招收。既没有年龄的限制,又不管安排住房及家属子女。导师与博士后的关系单一而具体。
相比之下,中国特色的博士后制度与国情适应并体现了一定的优越性,在促使人才流动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有先天的局限,缺乏灵活性,附带内容太多,需要设站单位配合的措施太多,管理的覆盖面过大。
他说,随着国家发展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以前为特色的东西,可能会变为制约因素。因此,应结合国外的做法进行尝试与改进。在某些与国际容易接轨的学科,在研究经费充足的前提下,加大博士后日常经费的投入,像国外一样,博士后依靠较高的收入自行担负起承租住房、安排家属的义务,设站单位可以在科研环境上多做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事务管理。
博士后管理工作应该实现这样的目标,只要有经费支持、科研工作需要就可以聘用博士后。出资方为博士后提供工资,博士后应以本人出色的工作予以回报,至于具体的生活细节内容应由博士后本人自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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